结果概述
骑手在站点接受站长管理,存在排班、休假审批制度,薪资为责任底薪加计件提成,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企业上诉主张双方系业务承揽关系。律师代理骑手一方,以微信聊天记录证明休假需站长审批、工作时间不能自主支配,具备实质劳动管理,并辨析企业援引判例与本案的事实差异。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企业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19***.61 元。
处理要点
- 以聊天记录固定排班、休假审批等实质管理事实
- 辨析承揽协议与实际用工管理事实的冲突
- 逐点区分企业援引类案判例与本案的事实差异
- 劳动关系三性要件在新业态场景的适用论证
基本案情
案件承办地:四川成都。新业态平台用工定性争议的前沿案件,穿透承揽协议外观、回归实际用工管理事实,维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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