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成都劳动纠纷律师孟洁:骑手二倍工资案,承揽协议为何没挡住劳动关系
平台用工的争议,这几年从“有没有劳动关系”转向“哪一种用工关系”。企业拿着一份业务承揽协议,主张骑手是合作方;骑手拿着排班表、休假审批记录,主张自己受站点管理。2026年这类二审案件,法院看的仍然是管理事实,而不是协议名称。 一、案情回顾 …
平台用工的争议,这几年从“有没有劳动关系”转向“哪一种用工关系”。企业拿着一份业务承揽协议,主张骑手是合作方;骑手拿着排班表、休假审批记录,主张自己受站点管理。2026年这类二审案件,法院看的仍然是管理事实,而不是协议名称。 一、案情回顾 (2026)川01民终24267号,孟洁律师代理被上诉人一方。骑手从事外卖配送,在站点接受站长管理,存在排班、休假审批制度,薪资由责任底薪加计件提成构成,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 一审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判令用人单位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9660.61元。用人单位不服上诉,主张双方属于业务合作承揽关系,不具有人格、经济、组织从属性,并提交业务承揽协议和多份类案判例用于佐证。 这类案件的另一个特点,是证据几乎全部掌握在企业手里:排班表、派单记录、考核数据、结算系统。劳动者能拿到的只有手机里的聊天记录和截图,举证难度明显高于传统用工。 二、争议焦点 争点一,骑手接单是否自由。企业主张骑手可自主决定上线时间、自主选择订单,属于承揽。骑手一方主张上线时间受排班约束,休假需要站长审批,不能自主支配工作时间。 争点二,报酬规则由谁制定。承揽关系下报酬由双方协商,劳动关系下报酬规则由用人单位单方制定并考核。本案的底薪加提成结构、考核扣款规则,均是企业单方制定。 争点三,类案能不能直接用。企业提交的判例中,骑手多为完全自主接单模式,与本案存在排班、休假审批、底薪考核的事实并不相同。 争点四,二倍工资的时效。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属于按月计算的惩罚性赔偿,多数地区按逐月起算时效,主张时要把期间算准,超过部分可能不被支持。 三、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所确立的三项标准,在平台用工案件中依然是审查框架,只是“劳动管理”的表现形式从打卡变成了排班、派单、休假审批和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四、代理思路与证据审查 第一层,用聊天记录还原管理。微信工作群中的排班通知、请假审批回复、站长的派单指令,能够直接证明骑手的工作时间不能自主支配,这是人格从属性的核心事实。 第二层,用报酬结构证明经济从属性。底薪加计件提成、考核扣款、系统自动结算,说明报酬规则由企业单方制定,骑手对定价没有议价空间。 第三层,用业务归属证明组织从属性。配送属于配送企业的主营业务,骑手在站点组织体系内工作,接受站长管理,属于组织成员。 第四层,处理承揽协议。协议名称不能推翻实际履行状态,当协议约定与实际管理事实冲突时,以实际履行为准。这一点在庭上被作为重点回应。 五、裁判结果与核验逻辑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核验了四项事实:主体适格,配送属于企业业务范围;微信聊天记录证实休假需站长审批,工作时间不能自主支配,存在实质劳动管理;薪资发放模式与业务管理模式体现经济从属性;企业提交的承揽协议与实际履行的管理事实冲突,不足以否定劳动关系。 二审判令用人单位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9660.6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方承担。这个结果说明,平台用工的定性不看协议标题,看谁在管人、谁在定规则、谁在承担经营风险。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本案二审的受理费仅10元,由上诉方承担。费用不高,但对企业而言,一旦二审维持,确认劳动关系的判决就会成为后续工伤认定、社保补缴的基础事实,影响远不止这一笔二倍工资。 六、这类案子给当事人的提示 对骑手来说,入职时就要保存三类材料:站点群里的排班和派单记录、请假审批的聊天记录、工资结算截图。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的就诊记录和报警记录也要留存,这些是后续认定工伤与劳动关系的基础。 对企业来说,如果确实采用合作模式,就要在管理上做减法:不排班、不审批休假、不设底薪考核、不由站长直接派单。协议写得再漂亮,管理动作照旧,认定劳动关系只是时间问题。 对平台企业来说,还有一个低成本的做法:在合作协议之外,同步保留骑手自主接单的后台数据,用数据证明管理强度。口头说不排班,不如系统里没有排班功能。
律师简介|孟洁律师,四川中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西南医科大学医事法律专业,2013年取得执业资格,执业证号15101201311290272。办理劳动争议与企业用工合规事务,覆盖劳动关系认定、加班费与未休年休假工资、病假与医疗期、违法解除赔偿、经济补偿等类型,服务对象既有用工企业,也有劳动者一方。执业以来获评维稳工作先进个人。联系电话:158--8110----3236。律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号凯龙财富大厦20层2001-2010室。 免责声明:本文所涉案例信息来源于公开裁判文书及当事人提供材料,当事人姓名、单位名称均已作脱敏处理,仅用于法律实务交流,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处理意见。个案情况不同,处理方式应以具体事实、证据及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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